近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武部政工科等6部门联合印发《紫阳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全面贯彻《陕西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陕西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补助标准、补助程序、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实施细则》共六章24条,在医疗保障方面,坚持待遇与贡献相匹配、普惠与优待叠加原则,适当区分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和其他六类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县境内19家医疗机构签订了“一站式”医疗服务协议,推行“一站式”费用结算。与医保部门共享信息资源,让数据信息多跑路,优抚对象少跑腿,优抚对象出院时即可享受优抚医疗补助,事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相关医疗机构结算拨款。
《实施细则》的出台有效保障了全县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