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

作者:来源: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发布日期:2023-10-10 15:36

  为推进我省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优化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推荐、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法进行。考试录用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各级组织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二、录用计划

全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200名。具体录用计划详见附1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5年,年龄45周岁以下。村两委班子正职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两委班子正职应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现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5年,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上述任职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限为202310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选派到村(社区)任职(挂职)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先锋网(http://www.sxdyjy.cn

(二)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择优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即日起可下载本公告所附的报名申请表(附件2,由个人填写报名申请表,经所任职村或社区党组织,乡镇或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23101218前,向县级组织部门提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市)的职位。

西安高新区和西咸新区所属的村(社区)干部报考本开发区所属乡镇(街道)职位,已退还移交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报考人员按现归属行政区报考。其他各类开发区所属的村和社区报考人员,按原归属行政辖区进行报考。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以及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县(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按不多于职位录用计划5倍的数量,择优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

推荐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录用计划或不予开考。

(三)市级审核把关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四)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到每个考生。

五、笔试

笔试统一在西安组织进行。

笔试设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1028日上午9:00-12:00。笔试不向考生收费。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基层行政工作能力,侧重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

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笔试之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以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面试

按招录职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多于录用计划数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确定后,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公布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查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各县(区、市)委组织部负责通知考生。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次有竞争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任职年限、获得表彰以及表彰层级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次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2.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属当场和当日复查的项目,不受理复检申请。

因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县(区、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凡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如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仍无法做出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考察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情形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各市考察工作开始之后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与任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录用职位。

录用职位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下发录用文件,市县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附件:1.陕西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位表

   2.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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