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出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奖补办法

作者:王典根 程 东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23-07-05 09:5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精神,近日,汉阴县率先出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发展产业奖补办法,再次提高奖补标准,全面扩大奖补范围,提供坚实政策支撑,实现退役军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该《办法》坚持民生为本、就业为根的工作总基调,以“正向引领、典型示范,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分类实施、合理适当,一事一补、同为提高”为奖补原则,以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为主要目标,从组织实施、申报受理、考核考察、资格认定、监督检查、资金保障、统筹协调、奖补方式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政策扶持,形成鼓励、支持、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该《办法》规定,在各部门奖补资金标准基础上,对具有本县户籍且在本县就业创业、发展产业的退役军人,根据实际情况按10%以内的比例再上浮,将范围扩大到退役军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由5000元提高至5500元;对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退役军人创业实体的最高补贴,县级由5000元提高至5500元,市级由10000元提高至11000元,每带动1个退役军人就业的最高补贴,县级由2000元提高至2200元;对退役军人发展农业(富硒)产业品牌创建项目,当年新开发粮、茶、果、菜农产品检测达到富硒标椎,产品包装合规,有富硒标识的补贴,由2万元提高至2.2万元;对年度内新取得SC认证的经营主体,由3万元提高至3.3万元;对退役军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年度内新认定的补贴,县级由2万元提高至2.2万元;对退役军人创办示范性家庭农场,年度内新认定的补贴,县级由2万元提高至2.2万元;对退役军人创办并在本县注册新入库纳统的“五上”企业,当年新培育成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奖补由20万元提高至22万元,原在库企业退库后二次升规并稳定运行两年以上的每户奖补由原6万元提高至6.6万元,当年新培育成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户奖补由8万元提高至8.8万元,当年新培育成功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新开业或新纳入统计调查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的每户奖补由6万元提高至6.6万元;对就业帮扶基地、社区工厂(就业帮扶车间)、非遗就业工坊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的范围扩大到退役军人,每人2000元。

       汉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同志表示,该《办法》的印发实施是回应退役军人对就业创业和发展产业期盼的具体体现,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工具更多了、载体更丰富了、措施也更务实了,必将激励更多退役军人走上创业创新、安业乐业之路,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上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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