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出台双拥模范单位和双拥模范个人评选办法

作者:唐朝晖来源:紫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日期:2023-06-07 14:40
2023年是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评估验收之年,为了表彰先进,激发全县广大军民、党员干部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工作热情,推动双拥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近日,紫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紫阳县双拥模范单位和双拥模范个人评选办法》(下称《评选办法》),确定了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命名表彰等事宜。
《评选办法》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为主要依据,按照申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对具有强烈爱国拥军热情,大力支持国防军队改革建设和练兵备战,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和拥军优属责任,且在全县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全县党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军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在紫干部群众、官兵等集体和个人对象给予表彰。
据了解,双拥创建评估及先进表彰一般为4年一次。本次该县拟评选表彰双拥模范单位15个、双拥模范个人15名。对象评选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县科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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