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警部队招收士兵学员有这些规定和要求,再次入伍可报考!

作者:来源:人民武警发布日期:2023-05-23 19:23

根据全军统一部署

2023年武警部队士兵招生工作

已全面展开

近日

武警部队士兵招生工作

业务部门负责人

就广大考生高度关注的相关问题

进行了解答

一起来看看↓



今年招收士兵学员的对象和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武警部队招收士兵学员执行全军统一的报名资格和标准条件。基本条件为:

        (1)立志献身国防事业,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良好。

        2)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其中,报考生长军(警)官院校附加条件为:

       (1)未婚。

      (2)2001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生的,或是少数民族的,放宽至2000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3)截至2023年6月30日,服役时间满1年、不超过3年。再次入伍的,两次服役总时间不超过3年

       (4)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5)报考军队文化工作专业的,应满足相关专业条件,具体以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报考军(警)士院校附加条件为:

     (1)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入伍。再次入伍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两次服役总时间不超过3年。

      (2)志愿服现役至二级上士以上军衔(警衔)。

      (3)非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警士。

      (4)报考军队文化工作专业的,应满足相关专业条件,具体以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公布信息为准。另外,入伍前由普通高等学校专项、定向招收培养(不包含定向培养警士),或与有关单位、部门签订专门协议(就业协议)且该协议仍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生士兵,如报考军队院校不符合相关计划、协议要求,应当征得相关单位、部门同意并提供证明材料。未经同意的,不得报考军队院校。



选拔士兵考生有什么规定要求?

       士兵对照报名条件自愿报名,向所在基层党支部提出申请,并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入伍前在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学籍学历、定向招生签约等情况;营连级单位党委(支部)在综合衡量、群众评议、全面公示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并逐级上报推荐对象;师团级单位党委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审查佐证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服役年限、学籍学历、年龄、民族等报考条件;其中,报考生长军(警)官院校的,还应当按照《军队人员政治考核规定》进行政治考核,考核登记表装入推荐对象本人档案。确定推荐对象后,组织审查推荐对象档案材料、填写考学审批报告表,依托军队院校招生信息平台完成报名。

考生报名有没有数量规定?

       报考生长军(警)官院校的考生指标,根据各总队2022年底符合“服役时间满1年、不超过3年”报名条件的士兵实力数,按比例进行分配。报考军(警)士院校的考生指标,按照各单位2022年招生计划数的3倍实施分配。

考生档案哪些情况属于不合格?

       考生档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

      (1)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士兵登记表、警士选取表(警士考生)等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

      (2)档案材料中原始记载的姓名、出生时间、文化程度、入伍时间、体检结论等项目涂改的。

       (3)档案材料属伪造的。档案审查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明确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投档材料清单事》通知执行,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军事共同科目考试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全军统一政策规定,主要考核队列、轻武器操作、战术基础动作、体能4个课目,共6项内容,总成绩计100分。其中,队列10分,轻武器操作20分,战术基础动作10分,体能60分。总分未达到60分或有2项(不含)课目、内容(体能课目计为3项内容)以上不合格的,取消参加文化科目考试资格。考试要求和评定标准,按照《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军事共同科目考试大纲》执行。

文化科目考试是怎样规定的?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同期安排。6月7日,9:30-12:00语文、15:00-17:30数学;6月8日,9:30-12:00军政知识综合、15:00-17:30科学知识综合;6月9日,9:30-11:30英语;考试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军政知识综合满分150分,科学知识综合满分200分,英语满分100分。考生使用全军统一试卷,复习范围以《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文化科目考试大纲》规定为准。


对文化科目考试监考人员有何要求?

        监考人员由优秀警官、警士或文职人员担任,有亲属参考的应主动回避。为确保文化科目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熟悉考试程序,掌握监考方法。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监考时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吸烟,不准谈笑,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提前或推迟拆封试卷,不准抄题、做题或将试题传出考场,不准借故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准让非本考场考生或监考人员进入考场,不得影响考生答卷,不得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和要求,或因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考人员履职情况,请广大考生监督。

考生在考试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为严格考场纪律,武警部队招生工作业务部门专门制定了《考试规则》,明确考生应遵守10个方面规定: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凭“两证”(士兵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依规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3)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备用品进入考场,严禁夹带文字材料或携带任何电子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入场后,必须按抽取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士兵证放置在考桌左(右)上角以便核验。领到试卷(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填涂自己的部别、姓名、考生号。

      (5)待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须在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内作答,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和乱写乱画,一经发现按作废处理。答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其他颜色的笔和铅笔(除画图、涂卡外)。

      (6)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前原则上不得离开座椅,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字迹不清、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和答案的问题,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试卷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按照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对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遵守考试规则,以及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什么规定文化科目考试期间考生家长一律不准来队?

       武警部队规定,文化科目考试期间考生家长(包括亲属)一律不准来队,对违反规定者,先予以警告,劝其立即离队;不听从者,取消有关考生考试资格。这样规定,一是避免家长来队分散考生精力,影响考生复习;二是防止家长捕风捉影,捏造虚假情况,给招生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希望广大考生及早转告家长,积极配合部队工作,自觉遵守规定。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文化科目考试将采取哪些措施?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提高生源质量,今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全军及武警部队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官兵反映问题。

       (2)武警部队开设网上巡考中心,对各考点组考情况全程视频监控。

       (3)武警部队派出监考员对各考点进行现场监考,各考点安排纪检部门人员担任监督员全程监督。

       (4)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开展诚信教育、法纪教育,在考生报名、文化统考、填报志愿等重点环节签订诚信承诺书或责任状。

       (5)实行“六个一”制度,即考生身份一场一核对、考生携带物品一场一检查、考生座位一场一调整、监考人员一场一轮换、考场纪律一场一征询,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每名考生填写一份考场纪律意见征询表。

       (6)考试期间,设立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和电子设备检查检测设施,对所有考场进行电子信号屏蔽和全程摄像监控。


考生志愿填报有哪些规定?

       考生志愿填报采取个人选择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方式进行。报考生长军(警)官院校考生可填报3个志愿(不含军队文化工作专业和“官改士”志愿),报考军(警)士院校考生填报1个志愿(不含调剂志愿)且尽可能与所从事专业、岗位相同或相近。考生应充分了解志愿填报有关要求,熟悉强军网招生平台志愿填报方法,及时更改个人登录密码,按时完成填报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违纪违法考生的处罚有何规定?

        答: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军事共同科目考试、文化科目考试、体格检查、复审复查中弄虚作假、作弊的。

      (2)故意扰乱考场秩序,严重干扰招生工作的。

      (3)通过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取得报考、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

       (4)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招生工作信息系统以及有关网络的。

       (5)其他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

文化科目考试期间,全军及武警部队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反映问题。
军委训练管理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01-827155(军线)。

武警部队参谋部训练局、军事训练中心和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局,分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01-625923、626357、627130(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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