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建设的概念:
平安创建是指通过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使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好转或控制,人民群众得到安居乐业的工作过程。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新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
2.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是努力提高对敌斗争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防止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二是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和谐不安定因素,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三是努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秩序,使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有效预防和控制刑事发案上升的势头,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四是努力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防止发生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五是努力提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防止发生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经济犯罪案件。通过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3.“平安安康”创建活动的重点:
一是在城区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整治娱乐场所、市场等突出治安问题,在农村突出打击各类盗窃案。二是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三是在城区实行24小时巡逻防控、农村实行义务联防,推广视频监控和警铃入户等措施,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秩序;四是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防止发生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的责任事故;五是广泛宣传法律和治安防范知识。六是加强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镇办、村(社区)、家庭的平安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小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能看到平安建设带来的成效,从而增强信心,调动起积极性。
4.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方法方式:
一是积极做好自身防范,防止受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二是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三是向公安机关提供、举报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四是积极参加治安志愿者队伍,义务参加治安巡逻执勤。五是邻里相望,互相帮助。